北京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申报的时间和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
北京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征集评定工作采取 “随时申报,季度评定” 的方式。申报产品可随时通过各区发展改革部门向市首台(套)联席会办公室申报,市首台(套)联席会办公室按季度组织开展评审。评审未通过产品,当年不得再次申报(申报材料不齐全的除外)。
二、基本条件
(一)申报单位基本条件
申报单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二)产品基本条件
1.技术水平处于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或国内先进,在技术、产品、装备、工艺等环节实现重大突破,且处于产业链关键环节,对产业发展具有较强的带动作用。
2.在我国依法拥有清晰的自主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符合国家和本市对产品生产、销售的相关规定。
4.产品在京未销售或销售数量不超过3台(套)或批次。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1.北京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评定申报书。
2.属于国家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提供相关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产品审批、上市销售许可等证明材料;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提供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二)工作要求
1.首台(套)产品征集评定工作采取“随时申报,季度评定”的方式组织开展,申报产品可随时通过各区发展改革部门向市首台(套)联席会办公室申报,市首台(套)联席会办公室按季度组织开展评审,评审未通过产品,当年不得再次申报。
2.请统筹联席会成员单位积极推荐符合要求的产品,指导相关单位通过企业注册地所在区发展改革部门开展申报。
3.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发展改革委组织、指导本区域有关单位申报首台(套)产品,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初审,形成初审意见和产品征集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