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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北京各个区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奖励政策

以下是北京部分区已知的 2025 年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奖励政策:

  1、大兴区:

  设站奖励:经国家、北京市批准新设立的,或者首次迁入大兴区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园区分站,在完成首次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后,给予一次性 20 万元的设站奖励。

  招生资助:每招收一名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包括在职博士后研究人员),给予一次性 10 万元招生资助。

  科研项目支持:博士后科研项目入选国家、北京市重点项目课题且结题,或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一次性给予博士后团队(或个人)最高 20 万元的项目经费支持,其中博士后团队(或个人)奖励占比不超过 40%。

  就业奖励:当年出站到大兴区企事业单位工作且签订不少于 3 年期限劳动(聘用)合同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合同期满后继续在大兴区就业且劳动(聘用)合同约定期限不少于 3 年的,可以给予最高 10 万元就业奖励。

  2、顺义区:

  科研资金补贴:对于顺义区内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每招收一名博士后进站,一次性给予设站单位 20 万元的科研资金补贴。

  配套支持:对于获得市级以上资助的工作站或者博士后,区财政按照资助标准的 50% 再予以支持;对于形成市级以上重大科技成果,且在顺义落地转化的,给予最高 1000 万元资助。

  3、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招收资助:对正常开展博士后培养工作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每招收一名博士后人员进站,一次性给予 30 万元资助经费,其中 10 万元为进站博士后人员生活补贴。

  出站留区补贴:对于博士后出站后继续选择留在经开区工作,并签订 3 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 10 万元一次性出站留区补贴。在站博士后直接备案为亦城优秀人才。

  4、密云区

  经国家、北京市批准同意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且有博士后人员进站从事研究工作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设站补助。对受国家、北京市表彰的业绩突出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再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设站补助及一次性奖励用于开展博士后科研工作的费用支出,包括仪器设备费,实验材料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会议费,差旅费,专家咨询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和劳务费等。

  经国家、北京市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批准,进入工作站(分站)工作的博士后人员,每人每月给予4000元在站生活补贴,期限为2年。博士后在密云区域内多次进站做博士后研究工作的,只享受一次密云区博士后进站生活补贴。对国家、北京市评选的优秀博士后,再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生活补贴和一次性奖励奖金由工作站(分站)依法为其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直接拨付给博士后人员自行支配使用。

  工作站(分站)不得将博士后人员进站生活补贴用于补贴工资、奖金等单位支出,不得变相降低博士后人员工资待遇。

  5、通州区

  为每个新认定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提供一次性20万元建站专项资助。

  为经批准进站开展课题研究的博士后每人提供一次性10万元的科研经费;在站期间每月提供2000元的生活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生活补贴应按税法相关规定纳税后按时拨付给博士后人员。

  鼓励产业技术创新应用研究,对在站期间获得北京市博士后科研活动资助的博士后,提供一次性5万元的奖励资金;作为课题负责人承担省部级及以上研究项目、或者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的博士后,提供一次性10万元的奖励资金。

  对解决企业技术难题、科研项目转化应用成果突出、继续留在通州区创新创业且签订5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出站博士后,提供一次性10万元的安家补贴,若在通州区工作不满5年,应退还相应年限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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